商业网点管理制度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法律、法规。
二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《商业网点目标管理责任书》。
三、建立建全治安、防火、卫生等规章制度,加强治安、防火、卫生等方面管理,并且落实责任人。
四、保持原有建筑格局,严禁私搭乱建、室内吊棚住人。
五、遵守校园出入制度,服从门卫指挥,不经同意,机动车辆严禁入内(包括送货车辆),各种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停放。
六、严禁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室内要设有灭火水源及器材,并熟悉使用方法。发生意外及时报警。
七、严禁门外摆摊、堆放杂物、停放各种非机动车辆。
八、认真做好门前“三包”,门前台阶必须保持无污垢、无油渍。
九、严格管理务工人员,外来人员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,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健康证。
十、按时缴纳税费及相关各种费用。
十一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,妥善保管营业款,不在营业场所存放大额现金。
十二、严禁使用、销售过期劣质及“三无”产品。
十三、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,甲方将向乙方下发整改通知单,经三次规劝(以通知单为准)拒不改正者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包经营合同,不退还押金及承包款。
十四、以上条款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进行修改、补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