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公寓住宿管理办法
1、教师公寓是学校为在职教师提供日常休息的住所,必须保持环境清洁。
2、教师实行轮流值日,对宿舍进行日常清理。
3、在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,避免影响他人休息。
4、不得在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电暖风、电炉子、电炒勺、电饭锅等。
5、严禁在公寓墙上乱写乱画乱贴,乱钉钉子。
6、严禁在公寓内赌博、酗酒,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-200元。
7、公寓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等违法物品。
8、男女教师不得混居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9、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。
10、不得损坏宿舍内各种备品,违者按价赔偿。
11、公寓开关门实行电子门禁,入住教师不得将门禁卡交给非居住人员使用。
12、公寓入住登记人员要与入住人员相符。
13、不得留非居住人员住宿。
14、要节约水电、做到人走灯灭。
15、每层教师公寓选出楼长一名,负责本楼层教师居住期间的日常管理,居住教室需听从教师公寓管理员及楼长的管理。